一、法定义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39条: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,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,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。
免签入境并不免除住宿登记义务。更换实际住宿地址后,如属于旅馆以外住所,应按新住址重新办理。
二、住酒店或其他依法按旅馆管理的住宿场所
旅馆依法负责为外国住客办理住宿登记并向公安机关报送信息。入住时应出示有效护照等证件,并确认前台已完成登记。
如因后续办事需要登记凭证,可向住宿方询问能否提供登记记录或相关证明;具体形式以当地系统和住宿方实际提供为准。
三、住亲友家、私人住宅或非旅馆住所
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办理。线下可到实际居住地址所属公安机关办理;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住房性质不同而有差异,通常包括本人有效护照、实际住宿地址信息及留宿人/房屋相关证明。
不要在指南中承诺“必须有入境章”“一定可以由他人携护照原件代办”或固定材料清单;电子入境记录、代办要求及住房证明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。
四、网上办理
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26年3月20日起先在河北、辽宁、浙江、湖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7个省区市试点旅馆以外住宿登记网上办理,并保留线下渠道。官方渠道包括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、“移民局12367”App、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。
海南不在首批7个试点地区名单中。因此在海南住宿时,不应向游客保证一定能网上办理;应先查看“移民局12367”当前是否已开放当地服务,如未开放,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。
五、逾期风险
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原文中“最高罚款2000元”应谨慎表述:具体责任应依据违法主体、事实和适用条款由公安机关依法认定,不宜在游客指南中简单概括为统一罚款标准。
最稳妥做法:入住非旅馆住所后尽快办理,不要等到24小时临界点。
说明:本指南为面向旅客的一般信息,不替代主管机关、运营商、支付机构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最终审核与实时规则。涉及价格、网点、产品功能、材料清单等可能调整的事项,请以办理当日官方页面或现场要求为准。

